“这么便宜?”她有点不敢相信,因为那天墨雨上山后,有几个知道行情的人说她的衣服在大城市里,至少要50块钱一件!当时很多人都唏嘘不已,他们全家人一年还攒不下100块钱,买一件大衣就要50,这谁买得起?现在墨雨愿意20块钱就卖她一件!“冯婶子,你不用怀疑,这绝对是新的,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我拿的是内部价。”这更不得了了,墨雨丫头竟然还在大城市里认识的有人,还会卖给她这么便宜的衣服。
墨雨觉得冯婶子的闺女可能是想来借她这件衣服,因为她知道自己家里舍不得给她买,所以怎么可能非要拼着自己的娘去买衣服呢?
这时候的农村,因为太穷,有很多人家都没有一套像样的衣服,如果谁家有一件好衣服,就有人会借去穿着相亲,这在村里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
她第一次知道这样事情的时候,还是来这里没两年,有一个大娘来借影姨的衣服说穿着去相亲。
当时她和影姨都表现的很惊讶,因为她们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后来影姨就发现村子里经常会有这样借衣服去相亲的事,也就见怪不怪了。
墨雨思考了一会儿,不过衣服她肯定是不会借的,自己穿过的,让别人穿了,她就不会再想要了。
想起她空间里那几百件全都补好的女士大衣,这些她本来是等到春天拿去给贺杰在临沂市卖的,现在也可以先卖给冯婶子的闺女一件。
“冯婶子,我这里还有一件,我从来也没有穿过,如果你想买的话,就20块钱卖给你,你看怎么样?”
“这么便宜?”
她有点不敢相信,因为那天墨雨上山后,有几个知道行情的人说她的衣服在大城市里,至少要50块钱一件!
当时很多人都唏嘘不已,他们全家人一年还攒不下100块钱,买一件大衣就要50,这谁买得起?
现在墨雨愿意20块钱就卖她一件!
“冯婶子,你不用怀疑,这绝对是新的,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我拿的是内部价。”
这更不得了了,墨雨丫头竟然还在大城市里认识的有人,还会卖给她这么便宜的衣服。
哎呦,这真是占了大便宜了!
“不过你最好让兰妮自己亲自来看一看,相中了就要,相不中就算了。”
“好好好,我这就回去叫她来。”
冯婶子欢天喜地的回家找闺女去了。
凌霄现在对小姑娘的任何行为都不再有异议,不管小姑娘拿出来什么东西,他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因为他知道那个百宝囊里面肯定被小姑娘藏着好多的东西,就像给他穿的大衣,皮靴。
他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小姑娘给他穿什么,他就穿什么。
反正小姑娘对他这么好,是不会害他的。
而且当他发现自己无条件的接受小姑娘安排的时候,小姑娘就会特别的高兴。
很快,冯婶子就带着她的闺女来了,这兰妮姑娘和冯婶子长的差不多,个头不高,圆圆的脸蛋,笑起来还有一对酒窝。
就是看起来有点局促,手指不停的搅动着两条大辫子。
凌霄主动的去了厨房,有陌生的女人,他一个大男人在这里不合适。
他可以先去烧点热水,等下给小姑娘喝或者洗手,还可以先把菜都洗好切好,省得小姑娘动手。
墨雨招呼她们在堂屋坐下,又走进里屋,把刚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一件大衣递给她。
兰妮接过去,有些激动,拿起来翻来覆去的看。
“要不要去我屋里试一下?”
墨雨觉得还是试试比较好,合适了再拿走。
她不知道现在的人哪里还计较合身不合身,只要自己喜欢,只要能穿就行。
冯婶子推了推兰妮,“进去试试吧。”
墨雨领着兰妮走进里屋,关上门,她坐在一边,也不看兰妮换衣服。
兰妮换好衣服后直接开门出去了,墨雨只好站起身跟上。
“娘,好看吗?”红色的呢子大衣再配上兰妮激动的有些发红的脸蛋,明媚动人。
“好看,好看,真好看!还是大城市里的衣服好看。”
看着闺女那比平常都美上几分的笑容,冯婶子觉得20块钱简直太值了!
兰妮去换回衣服的时候,冯婶子就把钱给了墨雨,墨雨也没有客气,直接接过。
这已经够便宜的了,如果再便宜,人家就会怀疑她的用心,或者这衣服的来历不明了。
娘俩欢天喜地的抱着衣服回了家,墨雨去和凌霄一起做饭。
……
冯婶子在墨雨这里买到的红大衣的事情,不知怎么就传遍了全村,而且还是那么便宜!
于是第二天,当墨雨打开房门的时候,就看到门口站了一溜儿几位姑娘。
竟然还有出嫁了的吴小红。
吴小红在公社做售货员,对衣服的行情更加了解,她本是来娘家拿野猪肉的,被这场大雪给阻隔在了村里,听到这件事后,有点不相信,所以也和其他人一起来看看真假。
看到墨雨漂亮却又面无表情的脸,几位姑娘推推搡搡的让吴小红来说话。
“墨雨,兰妮昨天的红大衣是不是从你这里拿的?”吴小红开门见山。
墨雨这下明白这几位姑娘来为何事了。
“是的,就是从我这拿的,有什么问题吗?”
一个叫小晴的姑娘赶紧上前,“墨雨,看在一个村的份上,你能不能帮我也买一件?”
“我也要!”
“我也要!”
看到这情形,墨雨有点不理解了,不是都说村里人都很穷吗?这又是咋回事?
墨雨不知道的是,也不是所有人都那么穷,之所以没什么衣服,就是没有买衣服的渠道而已。
不管是市里还是县里,对她们来说都有点遥远,没有出过公社,甚至都不识字的她们也不是轻易敢去的。
这衣服如果放在百货大楼里,她们肯定是不会去买的,因为那里面的东西太贵,她们也去不了,但是在墨雨手里买就不同了。
知青院里的人听到墨雨门口这么热闹,也都出来看是怎么回事?
就看到一群村里的姑娘围着墨雨,叽叽喳喳,墨雨一脸淡定,站在那里认真的倾听。
走近一听,才知道是墨雨那天穿的毛呢大衣,引起了村里姑娘们羡慕,偏偏墨雨又卖给了冯婶子的闺女兰妮一件。
冯婶子也没觉得这件事需要隐瞒,在别人问起的时候就一五一十的说了。
这个便宜谁不想占?20块钱就能买百货大楼里的一件毛呢大衣,所以才有现在这个情况。
杨欣是从城市里下来的,自然知道墨雨的那件衣服是在大城市里买的,但没想到会是这么便宜。
她也好想要,但是墨雨真的有渠道买得到吗?
买个一两件还好说,人家给她这个人情面子,要是一下子买这么多,又怎么可能呢?
第 68 章 墨雨独自外出
看着周围姑娘们急切的目光,墨雨让她们进了院中,家里没有这么多的凳子,只能让她们站着。
“现在来报名,一个一个的说。”
姑娘们愣了一下,就争先恐后的往墨雨面前挤,生怕轮不到自己。
墨雨看得直皱眉头,“别急,都有,三种颜色,红色,蓝色,绿色,自己选择。”
还有选择的颜色?还每个人都能买到?
墨雨也太厉害了吧!
龚悦悦不相信墨雨,她觉得这样的事就连凌霄都不一定办得到。
那墨雨究竟是怎么办到的呢?
难道墨雨是投机倒把?投机倒把不应该卖的更贵吗?为什么会这么便宜呢?
龚悦悦有点想不通,也就不想了,反正她也是不敢去举报的。
最后想要衣服的愿望彻底压倒了她对墨雨的讨厌,也上去让墨雨记住她想要的颜色。
统计完一共是12件衣服,要红色大衣的就有十个人,只有两个要了军绿色的。
“好了,你们可以先走了,十天后来拿。”墨雨开始赶人,这么多姑娘在这里叽叽喳喳,吵得头痛。
这一次,她想独自出去一趟,不带着凌霄,所以不管路有没有通都无所谓。
——
两天后,墨雨把家里的一切事宜都交给凌霄,就打算出发了。
凌霄望着小姑娘,眼里全是依依不舍,“你要当心,明箭易躲,暗箭难防。还有,一定要早点回来。”
虽然小姑娘武功高强,但世上卑鄙小人何其多,他怕小姑娘不知道那些下三滥的手段更让人难防。
虽说小姑娘只是去市里,但是他又担心会有别的变故。
多叮嘱几句总是好的。
墨雨踮起脚拍拍凌霄的头,“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末世时见惯了生死,只是离开几天,墨雨并没有离别愁绪。
中午的时候墨雨去了公社黑市找到韩城,“墨雨姑娘,这么冷的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
墨雨时间有点赶,她也不想在这里浪费,“有两头野猪,不知你要不要?”
“要,当然要,在哪?”
“大门外。”
韩城终于走出了门,后面跟着王强。
看到两头血哧呼啦的大黑野猪倒在雪地上,那情景有点渗人。
这小姑娘究竟是何方神圣啊?能挖到人参,又能打到野猪,还不声不响的放到他门前。
这样的小姑娘只能交好,不能为敌啊,他可没有野猪的皮糙肉厚。
韩城又把自己的金库挖了一遍,拿出一沓钱来好像又想到了什么。
从一旁的箱子里拿出一个木盒,打开一看,木盒里有几对玉镯以及玉簪之类的玉制品。
想起那次小姑娘买玉镯的情景,他觉得比起钱来,可能小姑娘更喜欢这些,而且光从他这里,小姑娘就赚了那么多,应该也不缺钱。
于是他又把钱放回去一些,抱了两个这样的木盒子去找小姑娘。
墨雨接过木盒子,有些不明所以。
“打开看看?”韩城示意。
墨雨听话的打开两个木盒,眼睛登时就是一亮,虽然玉质参差不齐,但她都好喜欢!
“知道你喜欢这些,怎么样?”
墨雨殷切点头,“韩叔,如果以后弄得还有,你自己也留一些。”
被小姑娘喊了一声叔,韩城不知怎么的,心里甜滋滋的。
“好,听你的。”这东西现在不值钱,很多人都拿来换钱换粮食,想要搜集还是挺容易的。
墨雨把盒子放在背篓里,没做停留,就和韩城告别,去往临沂市。
她没有坐客车,也没有骑车,把东西全都转到空间里,一路疾行。
一个小时后,站到了熟悉的小洋楼前面,墨雨平稳了一下呼吸,上前敲门。
贺杰嘟嘟囔囔的从屋里跑出来,嘴里还在咀嚼着东西。
待看到大门外的人,脸上顿时堆满笑容,“小仙女,你来啦?霄哥呢?”快速的打开门,他左看右看,只看见小仙女一个人,没见到霄哥的身影。
墨雨抬步往里走,“就我一个人,凌霄没来。”
贺杰生怕小仙女认为他不欢迎她,就赶紧说,“不来也好,平常看惯了你们两个同进同出,这不没看见霄哥,还以为咋回事呢,嘿嘿!”
贺杰本在一个人吃饭,现在小仙女来了,他饭也不吃了,又赶快去炒了两个菜。
墨雨从出门到现在,确实还没有吃一口热饭,也就没有客气,坐下来和贺杰一起吃。
吃完饭,贺杰把桌子收拾好,又倒上热茶。
他知道小仙女一个人来,肯定是有事的,就坐在那里准备洗耳恭听。
“这个春节,黑市里的情况怎么样?”墨雨这次来是准备把空间里的女士大衣全部清理掉。
贺杰想了一下,“临沂市共有两个大的黑市,一个在东区,一个在西区。我就是在东区,由于年前那一段时间的混乱,让春节时期的生意都特别的好。”
“而且这段时间管理也比较轻松,为了大家都能够生活方便,些人自然也不再来黑市找麻烦。”
混乱是因为他,可生意好,他也没有参与,贺杰这段时间已闲的心里发毛。
墨雨明白这是一个好时机,虽然现在天气还是很冷,但是现在却是百货大楼没有上架大衣的时候。
“我这里其实还有一批和年前一样的女士大衣,400多件,只不过是好的。”
经过墨雨的再加工,那些大衣根本看不出一点毛病,她把那些破损的地方,有些地方绣上花,有些地方加上口袋,反而显得衣服更加的时尚。
墨雨从背篓里掏出一件,递给贺杰,“你看看,可定价多少?”
贺杰还在消化小仙女还有几百件衣服的信息中,手里就被塞进一件漂亮的红大衣。
他展开前后看了看,确实漂亮,特别是胸前的那一朵梅花,简直是点睛之笔。
“这么好看,四五十都卖的出去。”
贺杰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墨雨,“小仙女,衣服呢?真的有那么多?”
那他岂不是又跟着大赚一笔了?
“衣服我暂时放在别处,等会儿就让人送过来,你带着我到黑市转转吧。”
贺杰有点不敢,要是有点什么麻烦,他霄哥还不把他的腿打断呀!
墨雨看着贺杰犹犹豫豫,就有点明白他在担忧。
她把手伸进背篓,从空间里拿出一套化妆品。
“你这背篓里,咋背的啥都有啊?”
贺杰虽感到很好奇,却并没有私自去看背篓。
第69 章 墨雨 贺杰闯黑市
化好妆后的贺杰变成了一个30岁左右的病态男人,不开口的话,一般熟悉的人还真认不出来。
墨雨只给自己围上一个大围巾,又戴了一顶帽子,只露出一双清凌凌的大眼睛。
“好啦!走吧。”
贺杰,领着墨雨七拐八拐的穿过几条小巷,来到一处废旧大宅前,看这个宅子的规模,以前住的也是大户人家。
破烂的大门挡在一边,门口站着两个望风的人,揣着手,跺着脚,抵御着寒冷。
两人交了进门钱,低着头进去。
墨雨四处打量,贺杰就紧紧的跟在身旁,卖衣服的很少,卖的还都是一些棉衣之类的,而且价钱都不低,一件不太厚棉袄至少要15块。
不是黑的,就是蓝的,其中也有一两件颜色鲜亮的衣服,只不过更贵一些,他们的目标人群是那些年轻的女孩。
不管什么年代,什么时候真正舍得花钱买衣服的,还是一些年轻人。
她走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一处卖肉的摊子,想想也是,成年的猪基本上都在年前杀完了,年后这一段时间就成了空窗期。
她还可以把空间里的猪再处理几头,那些猪都已经繁衍了,小猪都有几十头,说来也是奇怪,都不用她喂什么东西,就栅栏里的草吃了又长,好像怎么也吃不完。
墨雨为了贺杰轻声开口,“这里有没有帮你做事的那些人?”
贺杰点点头,没有说话,他这时候的感觉很奇怪,平常都是大大方方的出现在这里,这次弄得偷偷摸摸的。
“那好,等会儿你联系上他们,就说你有生意交给他们,我去那边等你。”
墨雨暂时与贺杰分开,让贺杰去找人,她继续在一边看别人做生意。
刚站好没一会儿,身后两人的争吵声就传入她的耳朵。
一个傲慢的声音道:“在这个黑市里,除了我,没有人会买你这件东西!”
“可你也给的太低了,这和抢有什么区别?这是我们家的家传之宝!”一道疲惫的声音,带着点气急败坏。
“还家传之宝,现在这东西放在家里都不安全,说不定就被扣上资本主义的帽子。”男人声音里满是不屑。
“你不买就不买,也不要胡乱诬陷人!”卖东西的人声音里带上一丝恐惧。
墨雨回头,他知道这个时候冒着这样的危险来黑市出手东西,都是特别需要钱财的时候。
她走到小摊前,看到摊上的东西,是一个打开的妆匣,里面装的是一套银质的头面。
墨雨蹲下身,拿起一只发簪看了一眼,做工虽不是很精致,但是也很漂亮,银子在这个时候确实也不值什么钱。
不过放在一起还是有点收藏价值的,她问了卖主,“你要多少钱?”
卖主伸出两根手指头,20块?墨雨不太了解黑市里的这个打手势。
她看了看站在摊前,还没有离开的那个男人,于是对蹲在地上的摊贩说,咱们去那边谈吧,她指了指不远处人少的一个地方。
这个瘦弱的中年男人,在女孩清澈明亮的目光下点了点头,收拾起包袱就跟着走了。
落空的男人看着这两人就这样走了,恨恨的咬了咬牙,他早就看中了,但是一直想要压价。
他可不舍得掏大半月的工资来买这个东西,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
他有点不甘心,想跟过去,抬头正看到那小姑娘回首的双眸,眼里冰寒一片,直射过来。
似一把锋利的刀刺进他的身体,他吓得脚下生根,再也迈不出一步。
两人来到人少处,墨雨开口问道:“你要多少钱,不要给我比划手势。”
“要20块钱,再要几张粮票。”他看这小姑娘是个好人,于是贪心了一些,又要几张粮票。
墨雨直接掏出三张大团结,“我没有粮票,就给你30块钱吧,不过我这里有几斤玉米面,你拿走吧。”
墨雨又从空间里找出以前放的一些玉米面,连同袋子都一起递给了这个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眼眶湿润,“谢谢你,谢谢你小姑娘,你真是个大好人!”
好人不好人的无所谓,就当日行一善吧!
……
贺杰交代好事情,就来找墨雨汇合,两人正打算回去,迎头碰上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竟然是马艳红。
她身边还跟着上次在饭店遇到的那一对男女,他们并没有认出贺杰和墨雨,就这样擦身而过。
走出黑市,墨雨问贺杰,“你知道gwh和公安局都离这里远吗?”
“公安局比较远,gwh近,小仙女,你想干嘛?”贺杰小声的问道。
“当然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墨雨皮皮的笑。
“你去公安局报案,就说黑市有人打架斗殴,都见血了,报案后就直接回家去。”
贺杰非常高兴,小仙女这是要给他报仇啊。
作为曾经的京圈小魔王,他还是懂得这些怎么操作的。
墨雨又重新换了一身装束,直接去了gwh,她并没有进去,就在门口大声的喊:“黑市有人拿刀杀人了!黑市有人拿刀杀人了!”
她的声音穿透力很强,里面的人几乎全都听见了。
一直等到听见里面有脚步声往外跑,墨雨才离开,然后又直奔黑市,她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远远的看见一群人往这边跑来。
就又故技重施,站在黑市门口大声喊道:“来抓人了,来抓人了。”
别人惊慌失措的往外跑,她反而往里挤,很快就让她看到马艳红三人,那三人拼了命的往门口跑,墨雨闷着头直接撞过去。
在慌乱的人群中,她始终把这三人控制在范围内,任凭他们怎么跑也跑不出去。
眼看时候也差不多了,她一脚踹向三人中唯一的男人,那男人躲闪不掉,直接撞在了马艳红的身上,马艳红手还拉着另一个女人,所以很不幸的三人一起倒在地上。
那个男人的撞的惯性有点大,三人全都摔得很痛,半天也爬不起来,等站起来时,却发现戴红袖章的人正站在他们面前。
马艳红三人看到后只想逃,却被人狠狠的抓住了胳膊,马艳红眼看逃不掉,一边哭一边大声的喊:“耍流氓了,耍流氓!”
第 70 章 墨雨要远行
躲在角落里的墨雨,手抓一把石子,看准时机,先射一个出去,打在那个抓住马艳红的男人的胳膊上。
男人疼的呲的一声,扬手打了马艳红一巴掌,“贱人,竟敢掐我。”
妈的,真疼!向来耀武扬威的他们,何曾被人打过?
马艳红的同伴看到马艳红挨打,全都冲了过来,一片混乱就要开始,可惜马艳红三人的战斗力太弱,根本来不及发挥,就被人全部摁倒在地。
这时,公安局的人刚好出现在门口,看到了这一幕。
然后所有人都一起被带走。
……
贺杰站在家门口,不时的向外张望,希望小仙女不要出什么事。
等了好一会儿,等到了一辆装满高高货物的人力三轮车,在后面推车的就是墨雨!
看清是衣服后,贺杰感叹,小仙女的办事效率就是高,这就把衣服给弄来了。
把衣服全部弄回屋里,贺杰就和小仙女一起商量这些衣服该怎么卖。
墨雨决定每件她只要20块,“我每件只要20块,你卖出定价多少钱,你自己看着办。”
“你也不必自己出面,就交给你熟悉的那几个人,他们也可以批发给别人。”
墨雨觉得现在贺杰不出面更好,做背后隐藏的大佬说不定更有威信。
贺杰也认为能少露面就少露面,他不能给林北郁再带来麻烦。
“小仙女,剩下的事都交给我吧,你去凌霄的房间休息吧。
我给北郁哥打了电话,晚上咱们去国营饭店吃饭,只不过我没有告诉北郁哥你来了。”贺杰狡猾一笑。
墨雨欣然接受这样的安排,她走上楼,找到凌霄的房间,推门进去。
一个单人床,一张书桌,书桌前有一把老式椅子,虽很少有人住,收拾的还算干净。
墨雨脱了鞋,轻轻的躺了上去,奔波了一天,也有点累了,等晚上林北郁过来了,还要应付一番。
……
林北郁在下班的时候碰到了怒气冲冲的马振东,马振东二话不说,上来就想揍林北郁,被林北郁闪身躲开。
马振东不依不饶,依然拳打脚踢,最后被林北郁一脚给踢倒。
几个同事看到赶忙上来拉架,这好端端的,为什么打了起来?
马振东破口大骂:“好你个林北郁,竟然敢害我闺女!我不会放过你的。”
林北郁掸掸衣袖,“马副科长说话要有证据,再者我什么时候害你闺女了?”
“就是啊,我们今天上班都在一起,没看到林北郁出去呀。”林北郁的同事出来作证。
马振东很想咆哮,可是他不能在这里说出他闺女进黑市又被公安抓到的事情。
在马振东的怒视下,林北郁骑着自行车施施然的走了,他也在想,这马艳红是怎么了?看马振东那样,肯定也不是什么小事。
直到他在小洋楼里看到墨雨的那一刻,答案昭然若揭。
林北郁不知道他们是否把尾巴扫干净了,别被人抓住了把柄才好,就问了贺杰怎么回事?
于是贺杰就绘声绘色的从小仙女给他化妆开始讲起。
怪不得马振东气成那样好,人家的闺女进了gwh,又进公安局,传出来名声肯定不好听。
不过在黑市里的具体事情,贺杰并没有亲眼看到,墨雨就来补充。
就算怀疑到林北郁的身上也没用,没有人证。
马振东也只能无能狂怒,经过上一次的陷害事情,他知道林北郁是真的不好惹,他在这边虽然只有一个人,但出了事,林老爷子一定会出面。
最后墨雨冷笑一声,“这只是一个小教训而已。”
林北郁又讲起上次刺杀墨雨的人,到现在都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除了那个疑似间谍的人,其他的都是青帮的杀手。
“无所谓,他们也不会就此打住,总是还会再有人来的,多抓一些人,总会有人招的。”墨雨对这些信息知道不知道都毫不在意。
墨雨拿出一个长形盒子递给林北郁,这是林北郁要的人参,这次她没有直接把人参放在外面,也给人参装上一个盒子。
林北郁打开盒子一看,这个人参快有小儿的胳膊粗了,已初具人形。
两人都齐齐惊呼出声,“小仙女,这就是君山上挖到的人参吗?这人参都快成精了吧?”
林北郁也感到不可思议,没想到这人参竟然这么大,这起码有好几百年了吧!
百年人参都能够固本培元,延年益寿,这一棵若是吃了,岂不是大有益处?
“对,就是上次在君山上挖的,那里的深山没有人去过,自然人参就长得比较久。”
“北郁哥,这么大的人参2000块可不能卖呀!”
贺杰觉得别说2000块,就是5000块也值得。
“嗯,价钱我们会再商量。”等那些人看到这个人参后,肯定会自觉的抬价。
林北郁再次请他们两个去国营饭店吃了饭,然后又一起回到小洋楼休息。
本来想过两天就回家的墨雨,突然又不想回去了,她决定趁这个机会去一趟h市,她改变了等高考后再回去的主意,先去踩踩路也好。
对手这么强,恐怕h市早就没有了墨家人的立足之地了。
她只是露了一个面,就引来这么多人追杀,如果还是从前的墨雨,那是绝对逃不掉的。
她叫住正要回房间的林北郁,“麻烦你明天帮我弄一张去h市的介绍信,我想去一趟。”
墨雨没说去干什么,但林北郁也猜得到,他们只是朋友,他也没有阻止的理由。
“好,不过你要多加小心。凌霄会担心的,你走后,我让人给凌霄送个信。”
这边一夜无话。
……
深夜的吴家庄,睡梦中的凌霄梦到了小姑娘,小姑娘坐火车车厢里,还隔着窗户对他打招呼。
他不知道火车要开去哪里?想要说些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他站在站台上只能静静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两天后的凌霄接到林北郁的信,信里告诉的小姑娘,远行去了,凌霄心里的担忧,又多了一层。
第71 章 火车遇险
这次林北郁直接给墨雨买的卧铺,再三叮嘱后,把墨雨送上了火车。
墨雨找到地方的时候,车厢里已经有四个人了,两个时髦的年轻女人在躺着聊天,一人睡觉,一个中年男人坐着看报。
看起来一派祥和。
墨雨没打算惊动任何人,轻手轻脚的放下行李,正打算跃上最上面的空床铺时,被那两个正在聊天中的其中一个拦住了。
“你不能躺在我上面那个铺,万一你脚臭,熏到我怎么办?”这个长发时髦女人一脸的嫌弃。
“这铺位是我花钱买的,你没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说罢,墨雨故意踩着下面的铺一点一点的往上爬。
长发的时髦女人瞬间尖叫,“你这个死丫头是怎么回事?不让你上,你还偏要踩!”
墨雨垂着腿坐好,“我又不会飞,不踩着怎么上的来?要不大妈你飞一个给我看看。”
别人都没怎样,和她聊天的那个短发时髦女人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妈?哈哈!”
长发时髦女人恼羞成怒,这一刻不知该将怒火发泄给墨雨,还是她自己的伙伴?
汽笛声响,火车开始启动了,哐哧哐哧的声音压过嘈杂的人声。
短发时髦女人看向墨雨,自我介绍:“我叫韩梦娇,她是李佳琪,我们都是h市人,小妹妹,你别生气,李佳琪心眼不坏的。”
这种见一面就自报家门的行为让墨雨有点不适应,不过,也不能不搭理。
墨雨礼貌回应:“我姓墨,去往h市。”
她说完,就连那个看报纸的中年男人都抬头看了墨雨一眼,好像她的回答有点出人意料。
李佳琪忍不住讽刺道:“人间连叫什么都不说,热脸贴冷屁股吧!自作多情!”
韩梦娇看了墨雨一眼,躺下不说话了。
墨雨自顾自的躺好,闭上眼睛,思考着到了h市以后要怎么行事,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直到她被一道声音吵醒,“小妹妹,吃饭了。”
她听出是韩梦娇在喊她,睁开眼睛的同时,已恢复清明。
“谢谢!”墨雨直接跳了下来,吓了韩梦娇一跳,车厢里只剩下她们三个人,李佳琪不想搭理墨雨,扯着韩梦娇先走,墨雨就在后面跟着,没办法,她不知道火车上的餐厅在哪?
她们一前一后的点好饭,墨雨想找个安静的角落,巡视一圈,竟然看到一位熟人,林北堂。
林北堂此时西装革履,慢条斯理的进餐,犹如一个贵公子。
墨雨看到他的同时,他自然也看到了墨雨,他的眼睛微眯了一下,又快速恢复正常。
他仿佛没有看到墨雨,眼皮子也没抬,依然吃着碗里的饭。
墨雨看清餐厅里的人后,迅速做出判断,隔着几张桌子,在林北堂的斜对面坐了下来。
李佳琪本来想走过去坐在林北堂旁边,对上他犀利的眼神后,又转身坐在离她最近的一对举止亲密的年轻男女对面,韩梦娇也紧跟着坐下。
这时,墨雨看到那对男女背后的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明显的露出了情绪,这是林北堂的人。
那对男女背对着墨雨,他们也只有偏头说话时,墨雨才能看到他们的侧脸,在韩梦娇坐下后,一丝阴狠在那个男人眼里划过。
这是送上去做人质了。
墨雨快速的吃着饭,和林北堂形成了鲜明对比,又一个男人进来,他一副小流氓气质,嘴里还哼着曲,端着餐盘,晃晃悠悠的朝着那对男女旁边的一个桌子走去。
变故就在那一瞬间,这个男人的餐盘一下子就朝李佳琪对面那个男人头上倒去。
李佳琪尖叫一声:“啊!”她声音未落,那个女人已快速翻过桌面,落在李佳琪身后,手里的匕首已抵上她的脖子。
那个男人却没有及时脱身,被这个要把餐盘砸在他头上的男人拽住了手腕,他另一只手迅速握住从袖口滑出的匕首,刺向这个男人的面门。
他不得已松了手,后退一步,戴眼镜的年轻男子又立马攻了上去。
林北堂去攻击那个拿李佳琪做人质的女人,却被限制住了行动,那个女人一边拿李佳琪抵挡,一边言语威胁:“你再动手,我只能先要了她的命!”
林北堂明显是投鼠忌器,一时也拿那个女人没办法。
这边di人手握匕首一人对战两个赤手空拳的战士,竟打得难舍难分。
战士的身手自然不错,但di人有点过于强悍啊,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这林北堂遇到硬碴子了。
此时的餐厅里,除了几个当事人,也只有坐的四平八稳的墨雨了,就连韩梦娇都一起逃了出去。
林北堂想让墨雨帮忙,又不能喊出声让那女人有了防备,分神之际没发现墨雨已经站在了他们旁边,在那个女人抬脚踢向林北堂的时候,墨雨出手了。
那个女人只觉得握着匕首的那只手手腕剧烈疼痛,再也握不住,任匕首脱落,还来不及惨叫,人已经跪在了地上。
李佳琪被墨雨单手甩了出去,踉跄着向门口扑去,眼看着就要五体投地,被赶来的列车员接住。
林北堂摁住跪在地上的女人,又看向正在激烈打斗的三人,下次再出任务,除了qiang,也要配上冷兵器,不然太吃亏。
眼看di人的匕首就要划上戴眼镜的年轻男子胳膊,被冲入战斗圈的墨雨一脚踢出,,对待di人,不能仁慈,所以那个男人就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在空中飞起,只不过被墙壁挡住了去路,撞墙后“啪叽”落地。
“还不能死!”林北堂的话同一时间落下。
墨雨星眸流转,无辜的笑笑,“没死,活的好好的。”
她清楚流程,要审问的。
林北堂想起上次在墨雨手里逃生的那几人,确实活着,只不过还不如死了。
林北堂让两个手下押着他们,他和墨雨简单的说了一下可说的内容。
这两个人是间谍,由于功夫特别好,又很会隐藏。在国内都是参与重大任务,他们这次破坏了一家机械厂的好几台进口机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几次跟踪,都被逃脱,这次全部换了新面孔,还是被发现了端倪。
怕再次丢失任务目标,这才有这一场的紧急抓捕行动。
第 72 章 到达沪市
下了火车,墨雨顺着人流出了站,看着热闹的场景,她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
当务之急,先找到一家招待所住下再说,出行的交通工具有停在路边的公交车,还有人力三轮车。
眼看天就要晚了,墨雨就想着随便做上一辆公交车,等看到繁华的地段就下车。
这时,她听到一个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在那里大声的喊着:“39路车,坐39路车的就要走了,经过十号宾馆,还经过红星招待所。马上就要开车了,快点上来了。”
墨雨毫不犹豫的朝这辆公交车走去,上车后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里方便看路边的风景。
又等了一会儿,公交车缓缓开动,朝市区驶去,她以前曾在民国片里面看到过老上海的情景,这里还真的有些相似。
大街上到处都有骑着自行车行人,在临沂市都很少见到的小汽车,这里不一会儿就会经过一辆,繁华自不必说。
路过十号宾馆时,她也看了一眼,但是现在的墨雨是住不进去的。
这里是接待外宾和国家干部的。
公交车停在红星招待所门口时,墨雨就下了车,拿出介绍信开了一个二楼的房间。
墨雨很快就梳洗好了,准备上床休息,她今天晚上要好好养精蓄锐,明天再去寻人。
在小墨雨留下的记忆里,她知道她的父亲,是第二纺织厂的厂长,有了目标就很容易找得到。
还有那个青帮的杀手,这一次她也去会会,她也绝对不会放过那些人。
第二天,墨雨起床后,开始从空间里翻找末世开始时收集的衣服,找出那些既漂亮又有点符合现代的风格的大衣,皮鞋之类的。
世人大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在这个大城市里穿梭,有一身好行头还是很必须的。
她把两条大辫子散开,那个低低的双马尾,穿上风衣,脚踏小皮鞋,整个人都显得风姿飒爽。
当她走出招待所,前台人员还在怀疑,这确实是昨天入住在他们招待所的人吗?
……
转了两路车,终于找到了第二纺织厂,现在正是上班时间,门外行人稀少,里面却传出隐隐的机器声。
墨雨在厂对面的高大梧桐树下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不到下午四五点,厂里的工人是不会下班的,所以想要见到郑新勇,还要等到晚上。
她顺着林荫道把附近的街道都走了一遍,最后还是决定去著名的百货大楼逛一逛。
……
走进百货大楼第一层,墨雨觉得好像穿越了时空,里面熙熙攘攘,烫着时髦卷发的妇女,穿着军绿色列宁装的年轻女孩,朝气逼人。
甚至还有穿着皮夹克的年轻男子,恍惚间,她觉得好像回到了21世纪。
墨雨走到一家服装店前,衣服的颜色都是以绿蓝灰为主,挂的最多的都是军绿色,这个时代的人对军人有一种盲目的崇拜,对自己穿上一身仿绿军装的衣服感到自豪。
墨雨还记得她曾经看到的这个时代的一张老照片:梳着两条大长辫的年轻女孩笑容灿烂,穿着一身绿军装,还斜挎着一个军绿色的布包。
这样的装扮就是这个年代的象征,十个年轻女孩中,起码有五个都喜欢这样装扮。
售货员看墨雨渴望的望着假人身上的军绿色仿军装,“看什么看?不买就赶快走,看的再久,衣服也不是你的。”
墨雨转身离开,继续往楼上走,这一层是电器的世界,一排排的黑白电视机,大小不一的排列着。
她听到一个售货员正在回答顾客的话:“九寸的黑白电视机220块,12寸的黑白电视是400块。”
在普通工人人均不足40块钱的情况下,这些价格也足够高的吓人了。
她想到吴家庄到现在连电都还没有通,城乡的贫富差距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
而特供区里卖着的都是一些中国的特产,这些东西大都是售卖给那些来中国旅游或公干的外国人。
有著名的景德镇的瓷器,有湘绣,苏绣之类的独属于中国特色的绣品。
看着那些精美的绣品,墨雨有些心动了,她也想要收藏两幅。
刚想近距离的观看,却被突如其来的一群人给挤到了一边,耳边传来夹杂着蹩脚普通话的英文。
是一对金发碧眼的外宾夫妇和几个中国的陪同,那栩栩如生的精美刺绣让这对夫妇不断的发出惊叹。
“真是太美了!太美了!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家!”(本书所有语言全部都是中文)
确实很美!这是独属于中国的美!
看来今天是买不成了,那些人这会儿哪里还有功夫理会她。
不如找家饭店吃饭去,尝一尝这个时代不同的美食。
墨雨转身离开,却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一个女人在看到她的脸后那震惊的目光。
这个女人就是郑新勇现在的老婆白小田,白小田和墨莹年龄相当,年轻时也是姐妹圈中的风云人物,一个家里有权,一个家里有钱。
墨莹家里有钱,所以花起钱来从不手软,自然不管吃穿都要压白小田一头。
但墨莹是在宠爱中长大的,论起心机来,墨莹却远不如白小田。
但是她们却始终维持着表面的姐妹情深。
但是自从郑新勇娶了墨莹以后,白小田就不再和墨莹来往,自然离开沪市前的墨雨也从来没有见过白小田。
和郑新勇生活这么多年的白小田,自然知道郑新勇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所以对于墨莹的死和墨雨的失踪,她总是隐隐觉得和丈夫有关,毕竟,她可不是墨莹那个傻白甜。
但是她不敢深究,而且这些又和她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的郑新勇是属于她的,厂长夫人的头衔和家里钱财都是她的。
但这个女孩究竟是不是墨雨呢?这是她这些年来见到过的最像墨莹的一个人。
而且从年龄上看,也的确接近墨雨,但是这姑娘也太出色了,那出尘的气质,不俗的穿搭,都在告诉她,她不仅过得很好,还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她不想承认墨莹的女儿,在没有墨家的栽培下,竟然还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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